退货条件

退货条件

买方有权在发货后 7 天内撤回货物。要行使撤回权,必须在此期间向本公司发出通知,且根据销售协议第 6 条的规定,该产品具有可退货资格。定制产品不能退货。

退货产品的运费由买方承担。

消费者有权在货物或服务发出 或合同签订之日起7 天内拒绝接受货物或服务而撤销合同,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或刑事责任,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,我方特此承诺自收到撤销合同通知之日起收回货物。


根据编号为 385 的《税收程序法总公报》,为了退还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,必须完整填写我们寄给您的发票中带有退税部分的相关内容,并在签字后与产品一起寄回给我们。对于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发票,为了进行退款,买方必须向卖方开具退货发票(不加运费),并连同产品一起寄回给我们。

不适用的产品 退出

对于根据买方的特殊要求和需求生产的产品和/或通过更改或添加实现个性化的产品,如根据用户要求切割、钻孔或生产特殊颜色的产品,不得行使撤回权。对产品行使撤回权的条件是产品的收缩包装未开封、完好无损且产品未使用过。